6月2日,备受三秦父老关注,由省纪委牵头组织调查的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部分领导违纪违法案中又一批涉案人员被判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如下:北京金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建生合同诈骗159727577.69元,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贪污572386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挪用公款7544446.3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行贿48万美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上数罪并罚判处刘建生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有专家称,此案为陕西省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合同诈骗案。
案犯刘建生,男,现年43岁,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99年1月曾任原西安铁路分局北京安达思特公司经理(副科级),同时还担任过原西安铁路分局西铁工程技术实业公司经理一职,2002年3月在北京大兴区成立北京金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2005年11月17日因涉嫌经济犯罪,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春,刘建生以尚未完成注册登记的北京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并伪造了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所必须的资质,在同西安市文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商谈后,提出与其合作开发文博苑A区土地。2002年3月8日,刘建生通过由北京万福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垫付资金和贪污、挪用公款的方式募集了注册资金1000万元,在北京大兴区注册登记成立了北京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月4日,利用该公司冒充北京中联控股下属子公司的名义与西安市文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最终刘建生在无支付能力的情形下以8800万元楼花价格获得文博苑A区的开发权。由于该公司在北京市建委开发管理处未进行过登记,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刘建生又向西安文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索要了2份委托书,由北京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权处理文博苑A区写字楼工程的建设和销售事宜。
2002年3、4月份,刘建生与原省农电局(后改为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进行了商谈,准备合作建设一座高档写字楼。同时,刘建生到处向人吹嘘自己是北京中联控股集团的子公司,在北京、深圳都有大的开发项目,资金实力和背景在西安绝对没有竞争对手,这个开发项目根本就不为挣钱,只是北京金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进军西部房地产市场的品牌工程。在博取原省农电局领导的信任后,刘建生还利用向王文学、刘建民行贿的方式促使省农电局放弃对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监督、管理。
2002年8月16日,刘建生以北京金石房地产公司与省农电局直属的科投公司签订了《金石国际大厦A座项目合同书》,最终省农电局支付给北京金石公司用于建楼的合同总价款为2.3亿元(后追加为2.69亿元)。刘建生在合同中承诺,该笔款项只能用于金石大厦A座的建设,不得挪做他用。随后,刘建生将用于金石大厦A座的建设投资款1.17亿元,用于为自己建成了金石大厦B座,并将金石大厦B座和4200万元投资款据为己有。2005年在司法机关对有关省农电局领导经济问题进行调查时,刘建生又指使其手下财会人员做假账,夸大建筑、购置设备、安装费用,把金石大厦2.6亿元建设费用虚增为4.1亿元,借以掩盖非法占有省农电局资金为其建设金石大厦B座的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查明,刘建生在签订合同前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向原省农电局领导行贿的犯罪事实。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刘建生为了顺利同省农电局签订合同并利用合同达到犯罪的目的,刘建生在与其妻葛若萍多次商议后,在签订合同前先向原省农电局两位主要领导承诺了将给予好处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指使葛若萍出面向原省农电局局长王文学行贿16次,共计32万美元。由刘建生亲自向原省农电局副局长刘建民行贿8次,共计16万美元。刘建生最终的行贿金额总计48万美元。
同时,法院还审理查明,1999年1月至2002年5月,刘建生利用任原西安铁路分局北京安达思特公司经理和西铁工程技术实业公司经理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72386元,挪用公款7544446.3元。其犯罪事实主要由6起犯罪行为构成:1999年1月27日,刘建生利用职权以租房租车的名义从安达思特公司账上套取公款11.11万元,用于为个人购买汽车;1999年5月,刘建生利用职权以招待费名义套取安达思特公司公款3.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1999年10月,刘建生在安达思特公司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80万元合同款转入其个人注册的北京金鸿鹰经贸有限公司;2000年9月,刘建生在任西铁工程技术实业公司经理期间,在公司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42.9286万元、挪用公款23.9万元;2000年10月19日,刘建生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北京安达思特公款50万元,为其个人注册公司,至今未还;2000年11月一2002年5月,刘建生利用职务之便,在西安铁路分局决定对安达思特公司歇业后,私刻安达思特公司假公章一套,将安达思特公司款项转往其个人的公司,共14笔,总计挪用公款6005446.3元。
文章来源:(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