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日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王登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马明银,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国栋为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政策要求;领导厅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厅监察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李长庚担任。副主任由厅办公室副主任汤鹏超、厅法规处副处长贾海波担任。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治理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章来源:(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