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授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拟会同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部门起草《陕西省工资支付保证金办法》,从体制和制度上保障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发生欠薪时,政府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划在2005年4月拟定好办法草案,2005年5月征求意见,2005年6月厅务会议讨论,2005年7月报送省政府,力争2005年9月出台实施。
文章来源:(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