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式生效实施。
一是省政府会议信息公开。适时邀请专家及行业代表列席、公民代表旁听常务会议。召开讨论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议题的会议,邀请媒体记者参加。
二是省政府行政公文信息公开。陕政令类文件,全部公开。经省政府同意并以办公厅名义下发或转发的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陕政办发类文件,省政府致各地各部门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陕政函类文件,除涉密外,应予公开。
三是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建立省政府、省级部门、设区市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制度。制定省政府新闻发布实施办法,设专门工作班子组织实施。
四是建立省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法制办、新闻办组成联席会议,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确定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关信息公开制度。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