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省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加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意见》,
研究落实了省政府及省级部门、省属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清理措施。《陕西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提出了我省三到五年内的六方面重点工作,即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深入开展节约用水、推进原材料节约、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会议审议讨论后认为,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从体制机制入手,从宣传教育抓起,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鼓励节约资源尤其是能源和水资源。要把节约资源与开发新的能源资源结合起来,关中重点开发利用地热资源,陕北重点开发利用太阳能和风能,在全省农村广泛推广使用沼气。要加强规划引导,把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我省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要依靠科技进步,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会议要求省发改委每年要推出若干个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的重大示范项目,省科技厅要跟踪和吸纳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每年都要在资源节约的关键领域、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撑。建设、水利、农业、工交、环保、国土资源和国资委等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明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重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加快推进我省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工作,会议强调,要确保实现今年我省总体清理拖欠工程款80%(力争达到90%)、政府拖欠全部达到财务结清的工作目标。省级和省直机关清理拖欠工程款要率先垂范,逐一落实清欠主体和资金渠道,限期完成任务。对各市的拖欠项目,省上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督查落实,对逾期不能完成清欠目标的市,省上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时,将扣除其政府拖欠工程款部分;对清欠工作差的市县,暂停审批新项目,在安排资金时予以限制,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本次常务会还研究同意设立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审议并原则同意省发改委关于省投资公司和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职能定位和管理体制的意见。
文章来源:(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