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果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陕西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9月1日起,常年开通“果品绿色通道”。一是凡整车运载省内5类果品(苹果、梨、枣、柑桔、猕猴桃)的车辆在全省域内公路通行,凭有效期内套印“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植物检疫专用章”的植物检疫证,经公路收费站核验后,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二是植物检疫部门加强检疫证管理,规范检疫签证,对外运果品实施产地植物检疫,随到随办。植物检疫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凡持有效期内植物检疫证的,全省任何地方不得重复检疫。三是公路收费站设立“果品绿色通道”标志。运输果品的各类车辆上路以后,除公安等部门执行特殊任务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拦车检查;对超载超限的车辆,在运输途中不罚款、不卸载、不扣车辆,但要对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进行告诫并记录在案;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尽快处理后放行,对车辆受损的,主动协助车主或司助人员及时转车启运。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