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全国共有3253名领导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1232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9日召开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说,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7.4万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从制度层面预防、治理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91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398亿元,其中由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造成的违法违规金额204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8亿元。全国各级组织部门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共选拔任用领导干部1.4万人、降职1730人、撤职983人,另有一批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李金华说,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揭露的问题高度重视,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在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并注意用制度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较好地发挥了惩治和防范两个方面的作用。
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从现在的县级以下扩大到地厅级。具体的审计范围、审计管辖、审计组织、审计实施程序、审计要求等将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李金华说,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领导干部,标志着对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形成制度,逐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
李金华强调,在对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区分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和方法。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地厅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在已经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审计覆盖面,逐步增强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审计成果的作用;对地厅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审计,要注意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2000年以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推开,形成制度,多数县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选人、用人的必经程序。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计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13.6万人。
同时,全国31个省份和97%的地市还先后进行了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计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2.4万人,审计署还对4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