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略阳县委巡察办坚决扛牢巡察主体责任,在深化政治巡察上全面发力,健全监督体系,以工作规范化有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召开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等,及时听取县委巡察组工作汇报,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巡察工作,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统筹开展常规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充分运用巡察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准确把握“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形成有力震慑,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共开展2轮对18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26个,向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19个,已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机制,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领导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的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探索建立巡察机构、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整改协作和会商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把落实巡察配合责任和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分析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建立双向反馈机制。今年以来,开展研判会商2次,印发双向反馈意见2份,对2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对3个单位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在全县通报批评。
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深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加强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和监督成果,增强监督合力,推动落实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推动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推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握规范化工作要求,提升巡察专业化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教育整顿、主题教育,持续加强巡察干部政治理论和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课件的学习,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巡察工作制度,出台《关于做好反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信息通报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等5项制度机制,巡察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开展对巡察组的工作评估,加强对巡察组组长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略阳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