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村干部代表村委会在任期内或年初就全村经济发展、公益建设、重点工作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等向村民公开承诺,并与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村务监督组”签订“承诺合同”。党工委参与对承诺兑现情况的全程监督。对未兑现承诺的,村委会班子限期改正,党支部(总支)书记不能被评为优秀。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