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道、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区县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区县委组织部搞好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等工作,提出拟任领导职务建议人选名单,由区县委常委会研究形成正式提名人选。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在对提名人选审议表决和征求意见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搞临时动议,不得搞串联、拉票、诬陷诽谤他人等非组织活动。对于违反纪律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文章来源:省纪委办公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