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查办为抓手,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虚列支出、套取挪用、侵占占用等典型案件,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坚实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共立案农村“三资”领域案件35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该县纪委监委牵头联系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统筹协调及工作调度等机制,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各镇街、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摸排存在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县委巡察组通过入驻镇村、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深挖细查村干部在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坐支、挪用、侵占、失职、处置不当等方面问题线索。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上发布公告和线下公示栏张贴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通过督促镇村公示公开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让群众随时随地参与监督,有序引导群众对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举报。坚持以办案带动整治,通过整合人员力量,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办案,集中时间、精力、力量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例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对查处的贪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深挖问题背后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推诿扯皮、心存侥幸等问题,以查办案件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深化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实施案件查办同步促改机制,在立案之初,就同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案件调查结束后,通过个案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成因,结合案发单位实际,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写清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及时堵塞漏洞。(泾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