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工作落实和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咸阳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做到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检查。
在减少会议方面,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决定或书记、市长审定;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为年上报计划,并提交市委、市政府批准。二是严控时间和规模。除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会议按法定程序确定时间外,其它全市性会议最长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控制在l小时以内;全局性重大会议参会人员150人以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部门会议和专业会议控制在5O人以内,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和业务会议控制在3O人以内。三是改进会议方式。提倡开电视电话会、开短会、开并会、开现场会;除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会议外,其它会议原则上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严禁开无实质内容的年会、联谊会、协作会、纪念会等。
在减少文件方面,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已在互联网和政府内网及机要邮件通信系统下发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下发到基层的文件,一律不再重复行文。能够面对面解决或电话、传真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再发文。一般性会议不印发领导讲话,重要会议只发领导讲话,会后不再发文。继续坚持半年、年终不报工作总结,重要情况一事一报。坚决整顿压缩各类简报,原则上一个部门只准办一种工作简报,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备案,末备案的,一律不予受理。二是严格控制联合发文和升级发文。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单独行文。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级各部门不得向县市区委、政府下发决定、指示类的文件。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要求市委、市政府代发或批转、转发。三是加快公文传输电子化。
在减少检查方面,一是从严控制各类检查。各类检查要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检查的次数、规模和时间。取消市级各部门的单项工作检查,对目标管理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5项重要工作进行合并检查考核,力争每月为基层和企业提供20个平静工作日。二是严格检查审批制度。各类检查必须由市委办或市政府办审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检查活动还需经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活动,否则基层和企业有权拒绝,市上要进行通报批评。能联合检查、合并检查、同期检查的要合理安排,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现象。三是严守检查纪律。检查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轻车简从,不得随意增加检查内容和扩大检查范围,不得延长检查时间,不得因检查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被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应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得搞迎来送往,从俭做好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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