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监督,咸阳市面向全市社会各界选聘了68名优化发展环境义务监督员,目前已全部上持证上岗。 义务监督员上岗后将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持监督证的监督人员,在规定的监督范围内,具有监督的权力,发现或遇到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有权及时制止,并向市优化办报告,同时监督员也有接受监督对象监督的义务。 监督员每年聘一次,上年监督员资格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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