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纪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履行工作职能,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充分履行惩处职能,狠抓案件查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1-7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4件,其中经济类案件43件,通过办案挽回损失10.58万元。二是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全市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全市县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严防“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抽调专人,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进行督促检查,监督县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三是充分履行教育职能,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全市重点项目西工地拆迁工程中出现的部分住户阻挠、延迟搬迁的问题,市纪委在认真调查,弄清问题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协调各方力量,做好说服教育和政策引导工作,化解了矛盾,理顺了情绪,促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充分履行保护职能,未雨绸缪,超前防范。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坚持工程拓展到那里,监督延伸到那里,继续坚持“双责任书”制度,既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又签订廉政责任书。对一些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作用,区别不同情况,适时进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谈话,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截止目前,全市共进行警示提醒谈话209人,诫勉督导55人,责令纠错79人。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