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近日,咸阳市委出台《试行办法》,对党员旁听市委常委会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凡研究有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改革事项、党的建设及群众切身利益议题的市委常委会议,在咸阳生活、工作、学习的中共党员,均可申请旁听。可以安排党员旁听的市委常委会议,由市委办提前3天在《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和咸阳政务网站公告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旁听申请截止日期。申请旁听市委常委会议的党员,持本人身份证、党员证到市委办登记。市委办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旁听党员,并通知其开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旁听党员对会议议题或市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可以按照主持人的安排当会进行简要发言,也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办反映,由市委办归纳整理,在起草会议纪要时参考、吸收或批转有关部门办理。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