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全县党政领导于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全县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严格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廉洁自律、银行账户等问题,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2000年以来,共审计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5人,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920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3起,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