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宝鸡市监察局按照省监察厅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把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作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做出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继续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进一步促进了招拍挂制度的落实,规范了土地招拍挂操作程序。全市共实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31宗,328.9亩,总成交价13365.138元,政府收益达到了7037万元。其中拍卖3宗,16.402亩,1195.05万元,挂牌出让28宗,312.498亩,12170.088万元。
二是会同市国土、农业、审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从通过翻阅档案、查阅资料、登记亩数、核兑补偿费等,将底子基本搞清。对发现的个别县区拖欠补偿费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征地面积大而补偿费低的问题,已责成进行整改。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至2004年9月30日,全市共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总面积9678亩,土地补偿费用共计65089.56万元,已全部给予支付补偿,农村经济组织共收到金额20946.83万元,支付农民个人金额44151.73万元,没有发现大的截留、挪用和上访事件,全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工作进展平稳。
三是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操作和违法违纪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用地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文章来源:(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