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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教育收费问题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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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20日,省政府检查组在安康市石泉县检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中发现该县某些中小学校存在教育收费问题:一是部分学校学生保险费的代办不规范,存在强制和学校代办问题;二是教辅资料发行不规范。价格高并且与课本费公示在一起,带有强制性。三是部分学校变相强迫收取家长示范学校费。对此,该市领导即指示,市监察、纠风、物价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了查处。

  经查:石泉县教辅资料和家长学校收费公示出现的问题,县教育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市纪委监察局同意,责成石泉县纪委监察局对县教育局局长刘从金给予诫勉督导。石泉城关中学违规代办保险,造成不良影响,其校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责成县纪委监察局对城关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罗天东给予责令纠错。责成县教育局认真汲取教训,对存在问题的中小学校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大对全县中小学收费管理力度,全面落实规范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该市要求,各县区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2月23日晚紧急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禁预算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保障专项经费;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搭车收费;严禁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及课外阅读资料;严禁学校代办学生平安保险;严禁学校强行收取补课费、阅卷费、家长学校培训费。“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对顶风违纪的要严查重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推进。

  

  

文章来源:(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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