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出台的《石泉县“3+1”财务审核汇签制度》,于2004年在全县7个部门试点运行一年来,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5月27日,石泉县召开动员会,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财务管理“3+1”审核汇签制度。
近年来,石泉县为防止源头腐败,不断创新财务管理机制,于去年初出台了《石泉县“3+1”财务审核汇签制度》。《“3+1”财务审核汇签制度》就是3人理财小组汇签条件下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是由各单位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形式,推举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敢于坚持原则的不管财务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名群众代表组成3人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负责定期对单位所有公用支出进行集中审核汇签,会签后再由主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再由单位报帐员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帐核销。该项制度在试点运行以来,规范了单位支出行为,增强了财务收支透明度,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县民政局近年来项目多,资金流量大,虽然市、县审计机关及领导对各项工程资金运用非常满意,但群众不知情,造成一些误解,该局去年实施“3+1”审核汇签制度后,以公开栏给群众一个知情,还领导了一个明白,减轻了领导的压力;县交通局实施“3+1”审核汇签制以来,先后拒签票据10多份,涉及资金8000余元。据统计,试行推行的7个单位一年来,先后拒签票据110多份,拒付资金5万余元,为会计核算中心、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节约工时10多个工作日,这些单位没有出现一例群众财务问题的举报。?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