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在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统揽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关键环节,有力推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2001 年以来,全市共有 502 名党员干部因失职、失教、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而受到责任追究,有力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强化领导壮基础。 责任制工作实质就是落实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我市在抓责任制工作中,始终抓住强化组织领导这一基础环节。全市各级都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使落实责任制的领导力量更加坚强;各级领导也能认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负责地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的分管领导亲自与近 10 名市直部门领导谈话,进行教育帮助;在每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中,都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县区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夯实任务抓主体。 为了明确目标,具体任务,为落实责任制工作提供条件,我市各级对每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结合实际,以《目标任务一览表》的形式细化分解到部门,责任到领导,形成了各级领导负责抓、牵头部门具体抓、参与部门共同抓、纪委组织协调抓的责任体系,有的地方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办法,全市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体系。从去年开始,全市还统一印制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工作记实手册》,发放到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大部分县区还扩大发放到科级领导干部,通过记实手册这个有形的载体,记录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五个一”,扎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严格考核强手段。 为确保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近年来,全市在实行了平时督促、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又不断改革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考核的主体方面,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工作情况;在考核的内容上,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履行“五个一”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考核;在考核的程序上,把民主测评、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民意、注重实际工作,使考核结果更加贴近工作实际。
落实追究促保障。 责任制工作能否真正落实,责任追究是关键。去年以来,我市把责任制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挂起钩来,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同时,将年度责任制的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考评的总盘子之中,综合加以运用,并作为对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格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今年初,我市又实行了考核结果反馈制和督促限时整改制,对县区 2004 年落实责任制的考核情况,由市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与各县区委书记逐一谈话,反馈检查考核期间发现、了解以及民主测评反映的问题、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函要求限期整改;对 2004 年度落实责任制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 80% 的党政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
文章来源:(安康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