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检+巡察+审计”贯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纪巡审”特有优势,以一盘棋思维打好监督“组合拳”。
该县巡察机构积极发挥“巡审”联动主导作用,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在每轮巡察前从审计部门调取被巡察单位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前为该单位进行“经济画像”。2023年以来,已累计从审计部门收集被巡察单位经济问题21个,通过研判挖掘进一步了解关注问题线索5件,立案查处1件2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巡”深度融合监督模式,建立《岚皋县巡察发现重要问题线索会商制度》,根据当年巡察计划,综合被巡察行业部门单位特点和各纪检监察室办案经验、专业特长,按照能力对口、融合联动的原则,将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结对,全过程融合开展监督,依托纪检监察室办案经验丰富、案件敏感度高的优势,切实破解巡察切入难、案件成案率不高的问题。自该融合监督模式运行以来,该县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已达50%以上。
此外,该县采用问题整改“挂图督办”的方法,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图上墙,实时更新整改进度,定期汇总结果,对整改临期、进度不力的单位,由巡察、审计部门与纪委监委联合督促提醒,对无故超期、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由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推动提升整改实效。2023年,该县纪委监委累计督促60余个整改不力的问题整改到位,对2名整改不力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岚皋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