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组织部、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主要负责人组成。会议由市纪委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事宜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全市警示训诫工作任务和措施,提供警示训诫对象线索信息,讨论修改有关规定和制度,研究解决全市警示训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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