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监察局,于3月初一5月下旬,采取“一看、二查、三核”的方法,对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察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004年-2 005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执法监察。内容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劳保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职业安全培训、安全卫生检验监督及处罚等方面。重点检查收费单位有无乱收费、乱罚款、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收费、罚款是否全额上缴;使用收费票据是否规范等。从检查情况看,一是2004年-2005年,被征收单位累计拖欠市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30.95万元;二是2004年-2005年,被征收单位累计拖欠市规划建设局建筑行业劳保费733.59万元。市墙改办不能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少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3.13万元。三是市安监局2004年-2005年度发生行政处罚案件5起,罚款总额55万元,实际只收回1万元。被收单位拖欠 “职业安全卫生检验监督’’费6.73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市监察局分别向国土、规划、安监部门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追缴所欠款项,并对其主管领导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目前,国土、规划两部门已追回各类欠款200多万元。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