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市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华县教育收费实行“八个坚持、十个不准”。即:坚持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的“三公开”;坚持按照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坚持收费登记卡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省定项目,省定标准的收费原则;坚持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的“三统一”;坚持按照勤工俭学政策,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坚持按省教育厅颁布教育用书目录征订教材;坚决杜绝社会其他途径和个人向学生强行搭配资料的现象;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体,禁止各种形式的乱办班现象。
不准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私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向学生乱订滥发上级规定的教育书目录外的各种教材及资料;不准预收书款;不准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收取钱物;不准强行让学生购买校服;不准强行要求学生保险;不准举办各种名目收取费用的补习班、兴趣班、延时班、补课班;不准未经省、市批准的非电化教育试点学校向学生收取电教费和电教资料费;不准学校代收属于政府行为的各种费用;不准在学生中收取代课教师工资。
文章来源:(省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