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纪委为了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制定了《案件工作管理办法》和《查办案件工作纪律规定》,按照中、省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依纪依法规范了查办案件工作的环节和程序。一是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规范办信程序。案件线索统一由信访室受理登记,其他各室在查办案件、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或以其他途径获取的案件线索,都要及时转送信访室集中管理。二是严格办案审批手续,规范登记程序。在对违纪线索进行调查时,必须填写统一编码的《初核案件呈批表》、《立案案件呈批表》报领导审批。三是建立案件管理台帐,严格备案程序。对全区重点案件和委局自办案件,自批准初核起建立台帐,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四是严格使用办案措施,严把审批程序。办案文书由案件管理室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严格办案措施使用条件、时限、适用对象及审批权限的规定。五是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督办检查程序。一方面加强纪律约束,规范办案人员行为,确保办案人员清正廉洁、秉公执纪。另一方面,加强对案件处理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渭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