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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纪委注重增强办案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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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城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查办案件与反腐败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的途径和做法,不断丰富查办案件工作内涵,增强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一是注重利用查案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不断提高党风廉政教育效果。对查处的每一起典型案件,要求必须撰写案件剖析材料,认真总结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集中讨论学习。同时坚持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苏坊镇6.29严重违规违纪涉农案件发生以后,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向全县通报了案情,公开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二是根据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教训,创新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改进行为规范。3月份,根据市纪委关于两起喜庆活动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通报,制定狠刹“三股不良风气”的具体规定。8月份,又联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蒲城县党政干部六条禁令》,对一些影响机关工作秩序、损害党政干部形象的具体行为作出了规定,指出对于违纪者要给予纪律处分。三是针对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现的监督工作薄弱环节,在加强党内监督和舆论监督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制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对当事人进行诫免谈话,要求做出深刻检查,并限期改正。四是对存在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对所在单位领导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要求其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反思,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年共实施警示训诫和诫免谈话30多次,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各类违纪案件20多起。

  

文章来源:(渭南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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