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米脂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要求,四措并举,对109名受到处理和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学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县纪委监委利用召开会议、干部全员培训等时机,持续抓好《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学习宣传,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各镇(街)纪(工)委和机关科室能够把回访教育工作摆在案件工作“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较为准确地掌握了回访教育工作的程序步骤、方法内容等,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对照《办法》明确的职责分工,县纪委监委各相关科室能够各司其职,齐力推进工作开展。案件审理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严密组织实施。2022年,县纪委本级采取制定月计划的方式进行,分9个批次对58名对象进行了回访;2023年采取制定半年计划的方式进行,对13名对象进行了回访。镇(街)纪(工)委采取自主实施的方式进行,受委托对县纪委监委查处的由各镇街管理的村组干部、农村党员以及镇街纪委本级查处对象进行回访,共回访38名对象。
强化业务指导,规范文书格式。在原有统一制作回访教育工作流程图、回访教育谈话记录本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县纪委监委又充实完善了回访教育工作方案、谈话记录、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等文书格式模板,向各单位进行印发并推广使用,统一了回访教育工作的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了回访教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回访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3月,县纪委监委成立检查组对回访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了回访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回访谈话不全面等方面的问题,准确掌握了工作的底数,明确了整改方向。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工作质效。(米脂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