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杨陵区委区政府以落实“五项制度”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一项全年性的重点工作来抓,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初步确定了30个行政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至8月底,全区已在26个行政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完成了全年计划总数的87%。
自从杨陵区村级监督委会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区内已成立村级监督委会的相关乡、村群众上访、息诉事件明显有所下降,村级一些矛盾纠纷也相应得到及时较好处理,村级事务逐步规范,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化,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区共对53件次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监督,涉及庄基审批、村委会建设、土地出租、自来水入户、城中村改造、村民住宅楼建设、水电费收缴以及村财务支出等10个方面;给村“两委会”提出了74条合理建议,有52条被采纳;通过监督拒绝村级不合理开支1.75万元。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村级监督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直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独立行使监督权的村民自治组织,它只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改变了过去农村基层村民理财小组、议事小组、村务公开小组等一些监督组织在村“两委会”领导下工作,难以发挥监督作用的局面,使村级监督组织进一步规范化。
二是强化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的监督。今年杨陵区正在各乡镇大规模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五个万工程”。在整个项目建设中,村民监督委员会能够发挥作用,全程监督,为园区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了监督保证。各园区在项目讨论、规划实施、客商引进、土地流转、租赁等过程中,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村,在以上工作开展中均能较好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前介入有关土地租赁和项目谈判之中实行跟踪监督,确保在园区项目实施中不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消除了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保证了园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五泉镇的帅家村、汤家村在示范园区租地中由于有村监委会的全程参与监督,两个村所出租的140多亩地仅用3天时间就租赁到位,并且没有出现村民上访事件,做到了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的双赢。
三是把公开招标等阳光工程延伸到村级项目之中。其中李台乡永安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监督中把公开招标延伸到村级项目之中。该村在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中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实行工程公开招标,改变了过去工程建设由村委会及个别人决定的格局,受到群众一致拥护,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收到了还村干部一个清白,使群众普遍满意的效果。
文章来源:杨陵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