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三个助力”工作安排部署后,洛南县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多次开会动员、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突破惯性思维,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责主业向“三个助力”上聚焦,将工作重心、工作重点向“三个助力”上倾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县、镇纪委分别设立了“三个助力”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通过电视媒体、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对全县“三个助力”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了列表式公开。安排专人每天梳理网络舆情,及时发现“三个助力”方面的问题反映和举报。推行“三个助力”有奖举报,制定下发了《加强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方案》和处置办法,坚持“三个助力”信访举报统一归口受理,举报箱问题举报定时开箱登记,限时处置到位。对能够立解答的问题立即解答,对不能立即解答的交主责部门限期解答,对涉嫌违纪问题,按处置权限交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截止6月上旬,全县共受理“三个助力”问题举报240件,批转主责部门答复解决162件,交纪检监察组织核查78件。
二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将“三个助力”案件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核查,对典型问题反映和重大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直查直处,对交办、批办案件定期督查督办,对案件办理工作后进镇办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问责约谈。落实“三个助力”以来,全县共初核干部违纪问题线索78件,实施诫勉谈话16件16人,立案查处28件28人,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和低保金、违规取消群众低保及套取粮食直补等3起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推动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县扶贫局在16个镇办和68个预脱贫村设立了脱贫攻坚问题举报箱,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政策执行类问题226件,其中当即答复63件,组织人员核查处理25件(其中省市批转件8件),转镇办核查处理138件,对失职失责的两名局机关工作人员以行政警告的方式实施了责任追究。县环保局在局机关大门口设置了生态环境领域问题举报箱,通过信访受理、网络舆情搜集、上级转办、检查发现等方式收集环保问题举报7件,查处7件(环保局查处4件,交县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局查处各1件),其中对洛南县保丰高铅矿冶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选矿问题进行了移交司法处理;组织开展全县沙场秩序集中整顿活动,断电2家,查封13家,扣押设备4家;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检查,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50余份,清理土堆120余处,拆除乱搭乱建310余处。县住建局结合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4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下发停工整改通知13份,责令排查安全隐患15处,责令5家施工企业限期整改。
四是强化纪律督查。落实“三个助力”以来,县纪委将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作为纪律作风巡查重点,4月20日以来,共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明察暗访5次,通报5期27个单位27人,责令镇办和部门核查处理27人。
五是开展政治巡察。按照县委部署,县纪委牵头对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后位的3个镇办启动了脱贫攻坚工作政治巡察,着力从干部思想认识、政治站位、纪律作风等方面发现和剖析脱贫攻坚工作后进原因。目前,政治巡察结果正在形成运用中。
六是强化追责问责。拟发了《洛南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后位的3个镇办以“百姓问政”形式实施了责任追究,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力的环保局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以“机关问效”形式实施了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惠农政策落实、贫困户识别、脱贫攻坚数据清洗等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责任追究16人,采取纪律处分方式责任追究10人,其中对景村镇上岭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有宏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及低保金问题、永丰镇冀洼村及石坡镇周湾村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使用扶贫贴息贷款等问题进行了“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3名镇办和机关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对生态环境领域1起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环保局1名执法人员被撤销行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