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这次因为扶贫市级不少单位和干部被通报处分了,市委的力度大啊......”“就是哦,我有个亲戚的儿子因为扶贫好长时间都没回家了,好像也被处分了,听他家里讲开始他想不通,他自己没日没夜的干最后还被处分了觉的委屈,后来组织找他谈话,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没达到要求,现在干部不好当哦,要求和标准一天比一天高,不仅要干还要干的好......”。近日,兴平市扶贫督察组通报2个单位和13名干部,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传递了该市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兴平市委把此项工作放在举过头顶的位置,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担当,力促精准扶贫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兴平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详细明确市、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村“两委”脱贫攻坚责任。形成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方协同,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按照市镇村三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责任链管理无缝对接。同时明确要求市纪委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精细列出负面清单。制定《兴平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执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中,不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失误的;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存在贫困户识别“九不准”现象,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或阶段性任务,贫困村不能如期“出列”、贫困户不能如期脱贫的等八类情形进行问责。切实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开展责任追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实施优先办理,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快速通报;和市扶贫办形成协作联动机制,阶段性掌握精准扶贫工作进度,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调查相关责任人履职担责情况,发现问题迅速启动问责程序;结合上级检查反馈情况,针对问题和不足对标负面清单全面排查,迅速追责。
截至目前,兴平市纪检监察组织集中开展专项督察12次,及时督促整改问题33个,因扶贫工作不力2个单位、13名党员干部被处分;处理办结扶贫领域信访件14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同时加强对案件的剖析,找准“发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约谈相关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效果,做到精准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