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纪委三举措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受理全覆盖、查办无禁区、处理零容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公示举报方式。近日,潼关县纪委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县清风网公示了“潼关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信访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鼓励他们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邮箱及信访举报等方式向县纪委实名举报全县扶贫领域涉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补助资金及社保资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县纪委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2017年4月20日县纪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目前已接到反映脱贫攻坚问题举报电话3个,受理反映脱贫攻坚问题线索1件。
开展专项检查。近期,潼关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脱贫攻坚开展三项专项检查。一是从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分别抽调3名干部配合,对全县6个镇(办)28个村(社区)扶贫领域项目、资金进行了检查;二是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贫困户认定、扶贫搬迁等问题,进行入户核查;三是成立两个扶贫攻坚督查小组,成立两个督查组,对县、镇(办)、村三级扶贫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加大问责力度。在今年4月19日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例会上,县纪委对3个未能按期报结信访转办件的镇(办)进行了点名通报,明确了将对隐瞒违纪问题线索、积压违纪问题线索的部门和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镇(办)、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