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助力”,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才能让“三个助力”更“给力”。
“某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因贫困户识别不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某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每每看到此类通报和案例时,一方面,真心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和“零容忍”的反腐态度点赞;另一方面,也为那些贫困户而担忧,“救命钱”被私分、截留、挪用,他们苦苦盼望的好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违纪者等得起,但是贫困户等不起。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当前脱贫攻坚这个“民生工程”的“大堤”正面临着“蚂蚁”的威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只有拿出“放大镜”“显微镜”,阻止“蚂蚁”,找出“蚁穴”,才能确保大堤不倒、大计长久。
当好党规党纪的“宣传员”。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三个助力”,出台了相应的问责制度。个人认为制度最重要的作用是约束,其次才是问责、处理。党规党纪有了,制度也有了,关键在于宣传,只有让制度深入人心,让违纪思想出处受限,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制度的作用,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
当好发现问题的“侦察员”。“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讲不得了”,为讳疾忌医者“治病疗伤”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唯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当好“侦察员”“啄木鸟”,实现常态化巡察检查,尽可能地去发现问题、发现线索,才能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
当好政策落地的“清障员”。脱贫攻坚的道路坎坷漫长、荆棘丛生,存在着许多拦路虎、绊脚石,若不及时清理,就会导致好政策寸步难行,迟迟不能落地,使“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只有当好“清障员”,及时清除拦路虎、搬开绊脚石,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才能让政策不走“弯路”,精准落地。
当好廉洁从政的“示范员”。“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带头遵守党规党纪,用自己的一身正气引领身边的一片清风,从而为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