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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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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城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职工杨燚炜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4月9日下午5时30分,城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职工杨燚炜在城固县海棠春酒店举办乔迁宴,宴请亲朋好友及单位部分同事,并收受同事礼金。2017年5月5日,城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杨燚炜警告处分。

2、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干部张波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9日上午11时许,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三中队队员张波提前离岗,擅自使用单位执法标志车辆接自己小孩放学,被群众举报。2017年5月23日,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给予张波警告处分。

3、城固县国有中坪林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城固县国有中坪林场通过打白条形式在县城李XX批发部先后购买烟酒等共计12153元用于公务接待。2017年5月9日,城固县纪委给予县国有中坪林场主要负责人彭俊峰警告处分;2017年5月18日,城固县林业局给予县国有中坪林场出纳曹红伟、会计余爱玲、职工周定有警告处分。

4、城固县小河镇盘龙村二组组长张兴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2月26日,小河镇盘龙村二组组长张兴违规举办乔迁宴,并收取礼金。2017年6月6日,小河镇党委给予张兴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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