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市人防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峰借公务考察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2、市人防办工程科科长田开强借公务考察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3、市人防办综合科科长王建民借公务考察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4、市人防办干部韩宇借公务考察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5、王益区王家河街道办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宏林,街道办工作人员、包村干部宋亚峰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李宏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亚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宜君县人防办副主任王学斌借外出学习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