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永寿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3年以来,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违反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违规领取国家相关补贴等问题34件,党纪政务处分34人。
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在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中担当起主体责任。2023年,县纪委监委派工作人员参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专项整治部署会、推进会,发送提醒函、工作建议和工作提示9份,并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督查时间、内容、方式不提前告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2023年以来,各职能部门已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55个,并全部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类41个,全部进行了反馈和跟踪督办。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乡村振兴领域重要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快查快结督办机制,特别是对涉农项目落地、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强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