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建立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增强省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结合省法院实际制定廉政档案实施办法。
廉政档案的适用范围是省法院机关在职的处级以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人一档。
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有:本人及家庭简况、重大事项书面报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书面材料、遵守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书面材料等等十六个方面的内容。并把廉政档案作为组织考察、干部选拔使用、职级晋升评选先进、立功受奖和廉政基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 (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