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电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利用王文学、苏锦厚等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拟用一个月时间在公司系统内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这次教育活动由集团公司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公司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警示教育结合保持先进性教育一同开展。警示教育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12月1日--7日)
集团公司将召开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要求各单位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并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使其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搞好这次教育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政策理论学习,通过授课、自学、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职工学习中央、省上关于反腐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文件及集团公司机关警示教育有关资料,结合撰写读书笔记,谈个人感想、收获。
第二阶段为剖析问题阶段(12月8日—15日)
利用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例,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总结反思。特别是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这次案件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结合本单位(部门)以及班子存在的问题和集团公司机关存在的问题,重点从案件中总结教训,从思想上深刻反思。各县电力局(公司)、工委、供电局以及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对集团公司存在的意见和建议,由本单位汇总上报集团公司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本着认真、虚心的态度剖析问题,总结教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要找出那些影响企业管理和廉政建设的“疑难杂症”,从而对症下药。
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12月16日—22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做到条条有措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针对企业人、财、物等要害部门重点环节中存在的漏洞要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本单位2006年廉政工作思路,向职工大会报告,向公司警示教育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要针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结合开展“保先”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基层公布,接受基层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23日—31日)
检查验收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集团公司警示教育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供电局、各市工委和机关党委配合,对每个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系统内通报有关情况。
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期间,集团公司党委成员将到各单位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文章来源:(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