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请进……”
在榆林市清涧县部分基层党组织,这一礼貌用语成为开展“同志式”谈话的“开场白”。走进谈话室,最为显眼的就是在白色墙体映衬下的鲜红党旗,入党誓词、党员职责触目可及,“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等字眼格外醒目,谈话人与被谈话人相向而坐,或一杯热茶,或几句寒暄,让谈话对象在平等而又严肃的环境中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戒备心理,把思想谈通、把问题谈透、把认识谈清。截至目前,全县约680余名党员干部被所在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请”进谈心谈话室,真正把“扯扯袖子、拽拽衣襟”的工作抓在了平时、做在了前面。
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为切实推动各级基层党组织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这一应有之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今年3月,清涧县出台《关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用制度规范“第一种形态”运用。用“同志式”谈话把“严管就是厚爱”见之于行,附之于“常”。
在谈心谈话室建设中,原清涧县地税局党支部“先行先试”,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于2017年年底率先建成了第一间“同志式”谈话室,并被有效运用于提振精神、推动工作全过程。
特别在今年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县税务局坚持“三个重点谈”,即由正职转任副职重点谈,由县城转至乡镇干部重点谈,跨部门、跨分局(所)交流干部重点谈。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副职谈心谈话,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干部职工逐一谈心谈话,两轮谈心累计160人次。“围绕改革谈认识、围绕大局谈思想、围绕责任谈担当,精准把握干部思想动态,确保了“三定”方案落实,为稳定改革奠定了基础。”税务局局长郑锐如是说。
随着《意见》的出台,各乡镇、部门党组织结合实际,纷纷建起了谈心谈话室。在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中,高杰村镇纪委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因不认真执行坐值班制度,石咀驿镇党委对六个村的“两委”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该县要求做到“六个必谈”,即有群众反映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因生活或工作导致精神不振的必谈;出现工作失误的必谈;遇岗位调整的必谈;遇重点工作开展、项目推进的必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必谈。通过“同志式”谈话,听心声、解心结、消疑虑,讲政策、勤提醒、早预防,使谈心谈话室成为党组织践行“第一种形态”的“主阵地”。
为了防止一谈了之,谈后再犯。各级党组织要求谈话对象在谈话中“三省”其身,既对照党章,“省”初心;对照岗位,“省”职责,对照问题,“省”差距。通过自我反省、自我审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反观自身“倾向”,自省错误苗头,检点个人行为。同时,规范了谈心谈话制度和软件档案管理办法,确保“第一种形态”处置有力、工作有痕、倒查有据,实现“请”进来,受警醒,走出去,见于行。
2018年6月,清涧县宽州镇两位包村干部和两位村党支部书记因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不力,被镇党委“请”进谈心谈话室。“有点紧张,比在领导办公室或者在村委会谈话更加严肃”,事后一名村支部书记说。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只是纪委的事情”这一片面认识。清涧县明确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书记是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在本职范围内履行职责。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出现“两个维护”不够坚决;遵守党纪党规不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十类情形”,但情节轻微,需要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置时,及时报告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对处置效果的跟踪落实和评估研判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实施主体要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视情了结或转入监督执纪“后三种形态”,实现“四种形态”
的有效衔接和问题处置的规范贯通。
目前,清涧县已建成谈心谈话室18间,既作为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谈话场所,又作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谈话场所,其中党政“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60余人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335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285人次。
“同志,请进……”在清涧县已然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