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压实扶贫工作责任,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陇县东南镇后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魁、原村主任李春峰违规套取民政专项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3年,李文魁、李春峰利用职务便利,私刻村民印章,先后套取灾后救助、冬令救助、春荒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59174元,其中用于村务支出23948元,用于人情往来、手机话费支出35226元。2018年5月,李文魁、李春峰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扶风县杏林镇漳召村党支部原书记翟全安违规套取国家低保资金问题。2014年,漳召村在低保年审的过程中,翟全安违规以他人名义套取低保资金6000元,用于支付个人修车费用。2018年4月,翟全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凤县电信公司总经理刘进岐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刘进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单位包抓的双石铺镇上川村脱贫攻坚工作多次受到通报批评,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推进。2018年2月,刘进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麟游县招贤镇副镇长赵红海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赵红海作为贫困户的帮扶人,帮扶工作不扎实、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帮扶计划中所列家庭人口、扶贫搬迁、家庭收入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赵红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更是党和政府的郑重承诺。宝鸡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宝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