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纪委“三个助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凤县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河口镇侯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张智波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父虚报冒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河口镇侯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张智波,在该村2016年实施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父张志芳谋取利益,虚报新发展柴胡种植面积2亩,套取国家产业脱贫扶持资金600元,张智波在扶贫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问题。河口镇纪委给予张智波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黄牛铺镇东河桥村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大林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5月13日,县委县政府安排全县干部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黄牛铺镇纪委工作人员在督查中发现,东河桥村村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大林无故不在岗,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也没有到包抓贫困户刘兴运家中开展帮扶工作,暴露出王大林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高,工作作风不实问题。黄牛铺镇纪委给予王大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重大的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认识上再提高,措施上再加压,扎实工作,抓好落实,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服务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脱贫攻坚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进行追责,以铁的纪律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