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台区纪委对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硖石镇林家村党支部书记林宝明,林家村在没有进行深入摸底、未按照规定参会范围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将本村不符合条件的一组村民赵水爱纳入贫困户,违反了脱贫攻坚有关规定精神。2017年6月13日,硖石镇纪委对林宝明有关问题立案审查。
2、陈仓镇工农社区七组党支部书记张宝英,在扶贫及低保评审工作中作风不实,没有深入核实情况,将不符合条件的崔兴武通过了评议享受低保政策,并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2017年6月16日,陈仓镇党委给予张宝英党内警告处分。
3、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沿河街社区主任刘迎,在辖区居民李金红开具收入证明申请低保过程中,刘迎作为社区主任,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造成开具虚假证明。2017年6月15日,中山东路街道党工委给予刘迎党内警告处分。
4、西关街道办事处新福路西社区主任李小华,在低保资料审核环节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李西梅违规领取低保补助。2017年5月31日,西关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小华党内警告处分。
5、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新维巷社区党支部书记王静,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中,对申报人提供的收入证明审查不严不实,造成辖区居民王林森虚报冒领廉租房补贴。2017年5月17日,中山西路街道党工委给予王静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