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毛坝河镇原磙子坪村文书向义贵等3人在落实惠民政策中谋取私利的问题。2005年,时任毛坝河镇原磙子坪村文书向义贵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唐通华、包村干部黄正志在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中,要求村民按人均1亩的标准上报退耕还林补助,而其3人则按每人10亩以上的标准上报退耕还林补助。同年9月,县林业部门核定该村退耕还林面积为412亩,向义贵等人以人均1亩的标准划分到户后,将剩余面积分别划至3人及其亲属名下,其中向义贵及其亲属享受退耕还林补助20亩、唐通华及其亲属享受退耕还林补助20.7亩、黄正志及其亲属享受退耕还林补助27亩。 2017年12月,县纪委分别给予向义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通华、黄正志党内警告处分。
2、巨亭镇赵家坎村原村文书王彬工作失职的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时任巨亭镇赵家坎村文书王彬,在开展民政高龄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不实不细,未及时上报已故人员曾某某(2014年5月去世)的高龄补贴死亡报表,导致其亲属违规领取高龄补贴共计2650元。2018年4月,巨亭镇党委给予王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予以收缴。
3、铁锁关镇刘家坝村原计生专干高文美工作失职的问题。2016年1月,时任铁锁关镇刘家坝村计生专干高文美,在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动态管理工作中,因对该项政策理解有误,未及时上报符合计生奖励扶助标准人员杨某某(2016年1月起享受奖励扶助待遇)的扶助申报表,导致其未能按期领取计生奖励扶助金,造成杨某某个人损失1200元。2018年3月,铁锁关镇党委给予高文美党内警告处分。
4、安乐河镇张家坝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文恩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4月,时任安乐河镇张家坝村党支部书记赵文恩在开展“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过程中,未对该村四组村民赵某某(2016年1月25日迁户至该村)进行入户核查,亦未向其宣传扶贫相关政策规定。在村组评议和动态调整中,村组干部仍无人提议将其是否作为贫困户进行评议。赵某某于2018年1月就该村精准扶贫工作走访不到位问题进京非访,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赵文恩作为该村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未正确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安乐河镇纪委给予赵文恩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