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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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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近日,延川县纪委通报了四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原马家河乡滑河村党支部书记曹永前、村委会主任杨志雄在退耕还林面积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6月,曹永前杨志雄商定,将村集体2013年度规划的退耕还林面积63亩分配给他们两人本人及其亲属、关系户,2015年秋,杨志雄负责落实了上述决策。前述人员共领取了2015至2019年度的退耕还林补助共计40320元。曹永前和杨志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文安驿镇原康家村党支部书记马延红挪用村集体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收入问题。2014年以来,马延红将领取的村集体退耕还林、粮食直补资金共计81270元挪用于个人家庭开支。马延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追回。

近年来,延川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之一,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迅速经常性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通过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履行公权力的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勤政廉洁、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延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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