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出纳何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岚皋县纪委决定给予何某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是今年岚皋县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中处置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岚皋县在总结“统派直管”驻点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完善执纪监督途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察中,该县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被巡察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中、省、市、县决策部署,为政不为等重点,提前收集信息资料,了解被巡察单位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等情况,研判巡察重点和突破方向,“会诊”突出问题、核心问题,找准“病根”。巡察组进驻后,在利用网站、举报箱等收集线索的同时,深入到被巡察单位的服务对象、农户企业中去,通过群众访谈相互印证、服务对象座谈调研等方法,详细了解群众意见,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
今年5月,巡察组在对石门镇巡察过程中,将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石门中学列为重点巡察对象,提前分析学校可能产生问题的着力点,经过调查,发现该校存在超范围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不按真实会计资料核销账务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巡察组迅速将线索移交县纪委调查。7月20日,县纪委决定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校长彭某和直接领导责任的副校长邱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彰显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工作的成效和震慑。
为确保巡察取得实效,该县还把发现问题与督办整改结合起来,边巡边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相关反馈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经过甄别、排查,分别建立了纪检监察类、涉法涉诉类和其他信访类“三个台账”和整改问题、整改意见建议“两个清单”,实行台帐管理、跟踪督办,进行逐个消号、限期整改、定期通报,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同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该县已经启动三期巡察,涉及12个镇、27个县直部门。已完成的前两期巡察,共收集信访问题线索333件,涉及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180件,立案审查30件,在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中发挥了有力的教育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