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来了,有问题九游会j9登录入口首页反映去!”看到陕西省石泉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同志在社区公示栏张贴巡察公告时,城关镇北街社区居民张某说到。
自2014年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以来,已完成对11个镇和3个县直部门的常规巡察。石泉县委巡察工作实施“五步工作法”,做到巡察工作流程化、科学化,确保了巡察工作质量。
第一步,选准配强队伍,增强精准性。县委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将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及各级纪检干部中品德好、业务熟、敢担当、靠得住的相关党员干部统一纳入。巡察组每次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县委主要领导均组织召开“出征会”,讲意义、下任务、教方法、提要求、鼓斗志,坚定巡察干部敢于亮剑、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步,摸准巡察重点,规避盲目性。各巡察组在受领任务后,及时与信访、审计、公安、法院、检察等单位协作,初步了解不同单位可能存在“隐性”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摸清“隐性”问题隐藏的特征,找准巡察的突破口,确保每次巡察有备出击,开展工作不打“偏靶炮”、不走“绕弯路”。
第三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广泛性。每轮巡察集中1个月时间左右,进驻被巡察单位后紧紧抓住思想动员、民意测评、巡察公告、调查了解等四个关键环节开展工作。重点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谈话讯问、现场查勘等方法,多角度、多层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巡察对象管辖的所有基层单位坚持“账务财务必查、惠农项目必看、热点问题必问、关键人员必访、资金兑付必核”,实行监督全覆盖,严防遗留遗漏,确保不留死角。
第四步,如实反馈结果,注重客观性。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形成报告向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 “五人小组”专题汇报,对巡察结果实行分类处置,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责令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和规范;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组织查处;对基层党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同时对整改落实和处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步,严格核查整改,维护严肃性。巡察结果反馈后,立即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优先从快处置,对重点问题提级直查,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问题较为集中、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统计,石泉县巡察共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20件,立案查处38件,党政纪处分50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警示训诫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