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党风监督员制度,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的监督作用。聘请了25名党代表作为党风监督员,制定了《党风监督员工作办法》,加强对各级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情况监督。二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8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2人;任前廉政谈话94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80人;诫勉谈话16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6人;警示训诫1402人,其中警示提醒1250人,诫勉督导107人,训诫纠错45人。三是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市委副书记、常委和市政府8位正、副市长分别进行了公开述职述廉,组织民主测评并进行了廉情公示。四是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制定了《关于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有关内容的意见》,开展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调研活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五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6项,审计党政领导干部37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11人,查出违规金额1238万元,免职12人。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