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检查多、检查乱等问题,近日,咸阳市对在咸企业实行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规定,政府工作部门到企业检查的,将无严格时间限定的检查一律放在每月后IO天进行,让企业每月有20个不受干扰的平静工作日。同时,成立涉及企业检查审核办公室,加强对涉及企业检查的审核管理。对非工作必需、可有可无的检查一律取消;对经批准后进行的检查,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更不得吃拿卡要;凡未经审批和不符合规定的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向涉及企业检查审核办公室举报。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