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表(证),督促落实。共设计印制了有关表(证)6种,对填报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送达回证》、《受处分人员工资变动表》,对组织处理人员发送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要求定期报送办理结果,督促党政纪处分落到实处。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制定了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财政部门齐抓共管制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制度,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对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有序运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年底对全市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落实,是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否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工资是否按规定做了调整等内容。自2001年以来,先后发现并纠正了9起处分决定未装入本人档案、13起受处分人员领取年终奖金、4起处分人员工资未作及时调整等问题,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