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每月一次的廉政教育提醒制度。对退耕还林、扶贫资金兑现、建设用地征用、建房土地审批、企业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事前召开党员干部会,有针对性的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提醒。二是每季度一次廉政分析评议制度。以召开廉政分析评议会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廉政行为进行分析评议,一经发现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训诫或纪律处分。三是党员干部公务活动廉政回访制度。采取下发廉政问卷调查表和发放公务活动廉政回执卡方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廉政情况进行检查。四是每年召开一次廉政总结表彰大会。将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按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档次进行考核,对不廉洁干部一律不得评优树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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