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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紧盯重点线索 精准研判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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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市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县本级管理干部的重点线索科学研判、规范流转、精准处置,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

  前移关口,精准研判处置。在信访件或问题线索分办前,信访部门和案管部门分别对问题线索进行“首滤初筛”。对无实质性内容、涉事年代久远、当事人已故或当事人无法找到的线索,填写《不作为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按程序报请委机关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照不作为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对实名举报、巡察、审计、执法中发现,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同时对涉及同一被反映人多件、多个有核查价值的问题线索或举报件予以合并处置。办案部门精准使用谈话函询,极大地提高了线索处置质效。

  分级管理,规范流转督办。依据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针对5个渠道收到的线索实行分级管理,案管部门对各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对委机关办理的问题线索动态限时督办。承办部门在受理问题线索后,1个月内按照“四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置意见,初核6个月无实质性进展、暂存待查超6个月未启动的,督促承办室组说明原因;立案审查调查后1年内未能办结的说明原因;督办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按程序报批延期。

  整合资源,提升办案质效。针对人员紧缺的实际情况,有效整合各室、组力量,充实办案队伍人员配置。严格落实“室地组”联合办案模式,各纪检监察室收到问题线索,根据被反映人单位、职务等相关要素,迅速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由协助分管常委或委员、分管副书记、书记三级审核,纪检监察室与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实现了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和效应叠加。(子洲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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